樂居財經 李蘭 9月19日,廣州致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致遠電子”)近日披露關于深交所IPO審核問詢函的回復,涉及獨立性、同業競爭、實際控制人及歷史沿革、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質量等13項問題。
申請文件顯示,2022年7月之前,致遠電子曾為立功科技全資子公司;目前,致遠電子實際控制人周立功合計持有立功科技40.51%股份、陳智紅直合計持有立功科技40.50%股份,立功科技直接持有致遠電子3.14%股份。
報告期各期,致遠電子向立功科技采購金額分別為2883.43萬元、2753.63萬元及73.2萬元,占當期采購總額比重分別為28.6%、15.36%及0.44%;向立功科技銷售金額分別為6375.69萬元、935.35萬元及772.90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0.81%、2.26%及1.60%;向立功科技關聯租賃金額分別為149.75萬元、414.07萬元及206.45萬元。
據此,致遠電子被要求說明與立功科技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是否履行必要程序,是否存在通過關聯交易輸送利益的情形。進一步說明其業務的完整性,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立功科技是否存在替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等情形。
致遠電子回復稱,報告期內,公司與立功科技進行關聯交易具有商業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與立功科技及其子公司的關聯交易價格較為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輸送利益的情形。
致遠電子在成立之初便與立功科技分為兩個業務方向相對獨立發展,整體獨立性較好,致遠電子目前與立功科技在資產、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等方面均保持良好的獨立性,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來源:樂居財經
作者:李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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