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王敏 5月15日,合肥市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動態調整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通知顯示,實施購房補貼。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我市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總房價1%的購房補貼;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家庭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總房價1.5%的購房補貼;新市民、進城農民、城市公共服務人員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總房價2%的購房補貼;新購買新建車位(庫)的購置人,給予車位(庫)總價款3%的購置補貼;對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內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給予新建商品住房總房價2%的購房補貼。以上補貼標準,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優化銷售政策。市區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執行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由企業自主銷售。全面取消樓層差價限制,優化價格調整機制。優化調整企業自持商辦比例政策。支持競自持租賃住房整體轉讓。支持企業購置辦公用房,對總部企業在我市新購辦公用房的,按照我市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助。優化車位(庫)與住宅同步銷售政策、車位(庫)增購政策。
同時,動態調整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在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符合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條件時,及時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機構可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此外,優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只核查購房家庭所購房屋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的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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